1、鹽酸易揮發(fā),初配時不宜配制過稀,如低于1:1,那么使用不久就會失去效用,雖然通過延長酸洗時間,仍能繼續(xù)使用,但酸洗不易徹底;如濃度過大,操作時氣味過大,不便操作。一般水與鹽酸之比以1:2較為適宜。
2、鹽酸槽要配上蓋子,并有抽風裝置,以減輕鹽酸揮發(fā),改善操作條件。
3、酸洗件中若有精洗件,為防止其過腐蝕,宜添加2~3g/L的烏洛托品(緩蝕劑),但不宜加得過多,因為首先是不經(jīng)濟,同時還會影響除銹速度。
4、鹽酸是不宜加溫的,溫度高雖然除銹速度可以加快,但鹽酸會加速揮發(fā),烏洛托品也會加速分解,材料的利用率降低,且若酸洗時間控制不當,工件還可能遭到過腐蝕。
5、鹽酸酸洗液中禁止酸洗銅質(zhì)工件,如綁扎時酸洗件宜用鐵絲綁扎,不宜用銅絲,掛鉤也不宜直接與酸液接觸,否則酸洗液中由于銅質(zhì)的存在而引起鋼鐵件表面出銅層,從而影響鍍層與基體的結(jié)合強度。
6、在鹽酸中加入1~2g/LOP乳化劑或0.05~0.1g/L的十二烷基硫酸鈉,有利于提高除銹速度和除銹效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