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圖上所標的標記不夠標準。不夠標準的標記應及時提出來。在尚未弄清正確標記之前,切勿貿然接受任務并憑想象決定加工品種,這樣做極有可能發(fā)生差錯,造成返修,甚至報廢。
(2)所標標記雖符合標準,但不符合毛坯件材料性質。遇有這種現(xiàn)象首先應再核實一下圖紙所標的材料。這種現(xiàn)象有可能是機械加工時或之前臨時變更使用材料引起的,雖然材料變更了,卻沒有及時把圖上所標的標記改過來,這種情況應予以退回,待設計者改正之后再進行加工。
(3)根據涂覆標記要求無法精加工。這種情況往往是設計者粗心所致,即沒有充分的考慮到按此涂覆標記加工會對基體有所損傷,諸如需要機械和電化學拋光件,如果已經加工到精密裝配精度,若再按所標標記要求加工,則有可能造成廢品。遇到這種情況應向設計者提出建議,修正圖上所標的涂覆要求。
(4)材料牌號不符合本涂覆標記加工要求。有以下兩種可能:
①設計者未考慮到材料與所標標記加工要求的關系。就化學或電化學拋光而言,一般工業(yè)純鋁是無法拋成鏡面般光亮的,通常最低標準的鋁為99.80%,若低于此標準的鋁材是不能獲得鏡面般光亮度的。
②機械加工時用雜牌鋁替代。有的加工時出現(xiàn)廢品,就地找一塊不知牌號的雜鋁頂替,結果一批加工件出現(xiàn)兩種表面狀態(tài)。這種情況在堿蝕時即能發(fā)現(xiàn):雜牌鋁堿蝕后表面會有灰色膜,陽極氧化或化學氧化后有明顯區(qū)別。對于這種情況,待任務完成后要附一份簡要說明,以免對方誤會。
(5)不用涂覆標記,籠統(tǒng)的稱謂“氧化”。
不用涂覆標記,用文字說明是可以的,但只寫“氧化”或“陽極氧化”,卻未注明采用何種工藝氧化或陽極氧化則欠妥,使人難以斷定。接到這種任務時不可無根據地猜測并隨便加工,這樣做極有可能引起差錯。應請設計師明確地標上標準的涂覆標記,或某某氧化或陽極氧化全名。只有弄清楚真實的涂覆品種要求之后,方可有依據地進行加工。










